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不给人才贴“永久牌”标签:教育部发文禁止“唯帽子”行为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0-12-18

0
  • 导读: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推动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明令禁止“唯帽子”行为。  教育部人事...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推动人才“帽子”、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明令禁止“唯帽子”行为。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人才称号是在人才计划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人才的入选标识,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

  意见强调,要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对不能按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的,解约退出并不再提供计划支持;对有违反师德师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制退出并撤销称号及入选资格,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

  针对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中过于看重人才称号的倾向,意见提出,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

  在人才激励方面,仅仅依靠“帽子”定薪酬待遇,会导致人才争“帽子”、拼“头衔”,无法潜心研究,安心育人,同样也会影响一部分无“帽子”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为此,意见要求,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新闻链接:

  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