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 用好民族传统文化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来源:每日新闻网—聚焦中原 时间:2024-11-26
导读:
每日新闻网讯近年来,贵州省从江县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充分发挥本地独有的“三树”伦理...
每日新闻网讯 近年来,贵州省从江县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充分发挥本地独有的“三树”伦理文化和民约民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小规约”助力基层善治,探索出了一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
(一)丰富一套款约,规范群众生活。岜沙村在时代的发展变迁中,“款约”由最初的“不偷、不抢、不嫖、不斗”的四条,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到现在变成了48条。款约内容涵盖破坏民族团结、乡村旅游发展、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国家政策等方面。这些直指问题、通俗易懂的“款约”,为岜沙村群众提供了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遵循。
(二)推选一批寨老,保障款约履行。由于历史和自然因素,即便到了当今社会,寨老在岜沙村来说,仍具有不可撼动的权威影响。寨老对《村规民约》中“款约”的裁判、调解、履行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岜沙村每年都要推选一批德高望重、执事公平的寨老轮替进入村级调解委员会,推选人员涵盖当地12个姓氏的家族,推选出来的寨老对本族成员“触约”行为负有道义上的“首长”责任,从而进一步增强民族内部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三)召开一次会议,营造履约氛围。岜沙村每年召开群众大会公布当年《村规民约》履行情况,旨在通过会议的方式向全体群众广而告之,强化履约意识,在全村形成“守款”氛围。(中共从江县委政法委员会:饶海棚)
编辑:卢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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