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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从江县委员会开展普法宣传 志愿服务

    来源:每日新闻网-聚焦中原     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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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新闻网讯:(通讯员聂立平)9月26日,县依法治县办、法学会、司法局联合主办法制宣传活动在从江县古榕广场开展,共青团从江县委员会积极参与,组织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每日新闻网讯:(通讯员 聂立平)9月26日,县依法治县办、法学会、司法局联合主办法制宣传活动在从江县古榕广场开展,共青团从江县委员会积极参与,组织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


派发普法资料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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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原则,团县委组织志愿者开展《宪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普法知识、答疑解惑、引导守法用法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全民懂法用法学法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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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西部计划志愿者吴承诚正对家长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规,并通过案例分析、法规讲解、应对措施等方面教导家长教育孩子知法守法,当自己利益受到迫害时,要勇于站出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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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群众讲解未成年人相关法律.jpg


  在定点宣传摊位旁,吴厚翠等志愿者正号召过往人群学习相关法规,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我与某房屋出租签订了租房合同,后房东以“未收到房租”为由要赶走我。我应该怎么办呢”一位中年妇女在宣传点询问志愿者,志愿者翻阅相关法规后回复说:“阿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所以租客是不能轻易被“轰走”的。您回去看看这份民法典手册,里面的相关法规,您生活上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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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流动宣传点,曲比拉曲等志愿者向街边来往的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并和街坊群众唠家常、普法治。“大叔,你知道我国颁发了几部宪法吗”“当然知道,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别于54、75、78、82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叔用其海量的知识容量,让志愿者从传播者变为受益者,进一步体现了长期以来的普法宣传已有成效。


志愿者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 (1).jpg

志愿者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jpg


  据悉,本次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招募志愿者10人,派发普法材料500份,覆盖老中青等群体,参与群众达300人次。下一步,团县委将继续依托青年乡村夜校、陪伴课堂、基层志愿者力量,持续开展好基层普法宣传,让普法教育走深走实,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建立健全法治社会提供力量。


编辑:石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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