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南矿泉水公司建南牌桶装水检出致病菌
来源:中国网食品 时间:2022-04-12
导读:
2022年4月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标称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1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7L,建南,2021/12/11),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结果为95;79;...
2022年4月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标称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1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7L,建南,2021/12/11),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结果为95;79;54;58;83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饮用天然矿泉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第三方数据显示,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曾三次被行政处罚,累计被罚款2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思市监处﹝2019﹞136号,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因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思市监处﹝2019﹞213号,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因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停产停业,处罚款9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思市监处﹝2022﹞63号,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因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79.8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
厦门建南矿泉水有限公司官网称,厦门建南矿泉水公司根源知名学府厦门大学(诞于1921年),正式建于1984年,是一家饱含人文品格,品质供水的全资国企。创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创新共赢”的品牌精神,致力为国人提供健康的好喝的天然饮用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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