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保鲜袋列入“禁塑”名录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时间:2021-08-26
导读: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以下简称《名录(第二批)》),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被纳入其中。该名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以下简称《名录(第二批)》),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被纳入其中。该名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禁塑令”是海南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标志性举措之一。此前海南已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此次第二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同时包含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
据了解,《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和《名录(第二批)》禁止的产品类别范围,在海南省生产、销售、使用的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应当依照《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术要求》(DB46/T 505—2020)地方标准要求,使用电子监管码及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标志。(记者王欣悦)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