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20-07-21
导读:
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