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奖励政策鼓励招徕区外游客
来源:中国旅游报 时间:2022-07-20
导读:
本报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台《2022年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奖励实施方案及细则》(以下简称《方案》),对旅行社常规接待和组织旅游包机分别予以奖励。该政策执行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台《2022年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奖励实施方案及细则》(以下简称《方案》),对旅行社常规接待和组织旅游包机分别予以奖励。该政策执行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方案》规定,申报常规接待奖励的旅行社,需于今年7月至年底期间招徕区外入内蒙古过夜游客数累计500人次以上,并且至少在自治区内二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申报旅游包机奖励的旅行社,需通过旅游包机方式组织区外游客入内蒙古且一次性每班次达到60人次(含)以上,并至少在自治区二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
《方案》明确,常规接待按照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观看1台(含)以上驻景区收费演出项目的,额外再给予每人5元补贴;旅游包机奖励分三个档次,每班次达到6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100人(含)以上149人(含)以下、150人(含)以上的,分别按照每架(趟)次一次性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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