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榜样:全力以赴办“铁案”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时间:2019-12-26
导读:
【编者按】在广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中,政法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服务人民的模范人物和集体。他们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忠诚之歌、拼搏之歌、奉献之歌。广西政法榜样系列报道集中展示广西政法队伍的浩然正气、优良品质和可贵精神。
戴丽萍(左一)工作照。广西政法委供图
“国家的法律能否正确实施,检察机关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争取把案件办到极致,办成‘铁案’,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戴丽萍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
自1989年7月参加工作,戴丽萍已经从检30年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工作中的人是充实而美丽的。”30年来,戴丽萍以求真务实、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办理案件,坚持对每一起案件严审细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力争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
忠诚履职办大案
“为了逃避法律的打击,他对大部分的犯罪事实都翻供了。”在办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时,戴丽萍遇到了巨大挑战和考验。
万庆良案涉及15名行贿人,近40起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过亿元,行贿、受贿时间跨越十几年,证据量极大,案情复杂。针对犯罪嫌疑人存在翻供的情况,戴丽萍带领公诉专案组,9个月均日夜奋战在办案点,组织证据审查,制作各类文书、材料,庭审演练,沟通协调,庭审指导……
经过充分的准备,在15天内,戴丽萍带领的公诉专案组摘录完成50册卷宗、82万字1470页审查报告;严格审查89份时长超过200个小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提出70条补充侦查提纲,制作40万字多套出庭预案;修改、制作文书、材料160多万字。
戴丽萍与同事在一起。广西政法委供图
专案组一一厘清存在的问题,并从事实、证据、法理三个角度全面分析构罪理由,完成详、中、简版审查报告。扎实的准备,充分确凿的证据,使得万庆良最终当庭认罪悔罪,不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理万庆良案件时,对于涉案企业,戴丽萍和同事严格遵循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不受或少受办案影响的原则,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财产,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办理万庆良受贿案时,戴丽萍还承担了办理廖小波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审查全处案件、推进公诉改革等任务,工作强度高,期间患上了甲状腺肿瘤。因万庆良受贿案即将起诉,面临大量工作,为不影响“军心”,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在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情况下继续努力工作……
“我们接手的很多都是重罪案组的案件,还要经常出差去提审、勘验现场、复核证据、开庭。”在各种办案程序中,戴丽萍经常长途连夜“赶场”。“凌晨一两点到达目的地,早上又马上要开庭,这都是常有的事情。”
“有一次去钦州开庭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我的右手断了,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是麻的。”但戴丽萍更在意的是案件。“那个案件,一审判了缓刑,但是我认为这个量刑畸轻,因此提出了抗诉。后来,这个案件改判了有期徒刑12年,抗诉非常成功。”
公正司法办“铁案”
2014年8月4日,在一审判决中,顾晓峰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我的父母提出了上诉,但是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因为一审时有利于我的证据都没有被采信。”顾晓峰说。
“该案的关键证人提供的情况与顾晓峰的有罪供述不相符,但是与顾晓峰翻供以后所作的辩解是相符的。”戴丽萍受理了这个案件后,经过反复审查后认为,据以认定顾晓峰有罪的多项证据的合法性存疑,证据间存在矛盾,而且关键证人的证言也没有记录在案。
于是,戴丽萍建议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认定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戴丽萍工作照。广西政法委供图
但是,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顾晓峰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顾晓峰再次受到打击,但经过反复权衡,还是继续提出上诉。
正好顾晓峰继续上诉的案件,还是戴丽萍办理。“证据还是原来的证据,公安机关没有补充新的有价值的证据。慎重起见,我们又去提审了顾晓峰。”戴丽萍说。
“戴检察官的每一个问题都问得非常深入。我记得有一次,她问话问得很晚,我回到那个监室的时候,已是凌晨1点多钟,监室的人都睡了。”顾晓峰说。
戴丽萍与同事再次深入了解案情,最终找到了证人证言、银行流水、手机通话记录等新的关键证据。
“办案一定要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还有罪刑法定的原则。”有了新的证据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获得采纳。
2018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顾晓峰合同诈骗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顾晓峰无罪。
“我一直坚信自己是无罪的,这个只是一个迟来的正义。”顾晓峰坚持自助,并得到戴丽萍与检察同事的助力,终于等来了公正判决。“每次见到戴检察官的时候,眼眶里眼泪就在打转,感觉特别亲切,特别激动,因为她每次都给我带来了希望。”
顾晓峰的母亲说,想对戴丽萍及其同事真诚地说一声“谢谢”,“但这个谢意怎么说都是很苍白的”。对此,戴丽萍说,她只是尽了自己的职责而已。“如果冤假错案出现,对于个人来说,他的一生很可能就毁了,群众对我们的公信力就产生了质疑,我们的法律权威何在?”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检察院里常见的一句标语,也是戴丽萍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一直努力追求的理想。
“刚毕业时,待遇是比较差的,比较清贫。”回首30年从检路,戴丽萍感慨良多。“但是,我能感受到检察队伍非常能战斗,非常讲忠诚奉献的精神。”戴丽萍说,“正是这种精神一直影响着我的检察生涯,直到现在,办每一个案件我都会全力以赴,务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手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五次……连串嘉奖的背后,是戴丽萍全力以赴、忠诚履职的使命担当。
司法关爱暖人心
很多时候,案子结了,但检察服务没有完结。法律和司法的最终价值目标,是人民群众的幸福。
司法办案与精准脱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相关。在案件之外,让戴丽萍经常放心不下的是被害方的生存情况。因此,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努力帮助他们避免因案致贫返贫。
在办理陈小红故意杀人案、那荣强故意杀人案时,在走访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戴丽萍发现,5名被害人家庭只剩下两个近70岁老人及12名未成年人,因案致贫陷入困境。
戴丽萍与同事探望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广西政法委供图
“案发时,幸存的孩子中最小的才出生10天,最大的才4岁多……身为人母,我也忍不住掉眼泪。这些孩子得有人帮啊,我们要帮助他们!”目睹现实难处,戴丽萍心有戚戚。
为此,戴丽萍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庭争取到40万元司法救助金,还为12个孩子及监护人申请办理了社会低保,对他们居住的危房进行修缮。此外,戴丽萍还联系当地教育部门为8个孩子安排了就读学校,减免了在校的生活费用。对4个幼儿,戴丽萍也作了妥善安排,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就是想让老人、孩子们觉得,虽然没有了家庭‘顶梁柱’,但是还有很多人在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党的温暖,还有来自我们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以及司法的温度。”戴丽萍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化解社会难题,救弱救困,促进和谐稳定。(完)
(责编:彭远贺、庞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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