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维权

    人社部:个人养老金领取时需要缴纳3%个人所得税

    来源:工人日报     时间:2025-06-25

0
  • 导读: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是否需按3%纳税的问题,人社部24日回应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部分是否需按3%纳税的问题,人社部24日回应称,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记者了解到,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了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缴费期间,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时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等5部门发文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