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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转改”记者基层蹲点日记丨联合巡河

    来源:河南法制报     时间: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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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11月25日星期三晴  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国福  今天上午9时许,顶着寒风,我到周口市淮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采访。该部负责人刘心看着窗外说:“今天天气这么好,放地笼的和拦河捕鱼网的可能会出动,得到沙颍河看...

 11月25日 星期三 晴

  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国福

  今天上午9时许,顶着寒风,我到周口市淮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采访。该部负责人刘心看着窗外说:“今天天气这么好,放地笼的和拦河捕鱼网的可能会出动,得到沙颍河看看。沙颍河是咱这里的重要水资源保护地。”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工作,淮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河道清理活动。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沙颍河附近的一些村民擅自在河道内设置拦河捕鱼网及地笼等非法捕鱼设施。这不仅影响河道的防汛安全、通航安全,还影响河道及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今年9月,淮阳区检察院就此开展调查。当月,该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及区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河道内的非法捕捞设施进行全面清理。

  接到检察建议后,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迅速在沙颍河组织清理活动,同时在沙颍河附近村庄公布举报电话。该院还督促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落实日常的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巩固行动成果。为保持检察建议的刚性,淮阳区检察院持续跟进,多次到沙颍河“回头看”。

  上午10时,我们来到沙颍河边,第四检察部第一办案组组长胡海涛及同事,与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会合。

  他们在巡查中发现,河道内有漂浮的塑料瓶。“这是附近村民私自设置地笼所用的标志物。”胡海涛对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的人说,“你们以后要多注意河道内漂浮的塑料瓶,一经发现,要找到是谁放置的并立即清理。”

  一处类似住房的建筑物大门紧闭。见我疑惑,刘心说:“今年10月初,我们在跟进监督中发现,附近居民为了提高捕捞效率,在河道旁边设置临时住所,用发电机捕捞,所用的捕鱼网对大鱼小鱼都能捞到。我们的干警发现后立即立案,并向水利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经整治到位。”

  我们乘坐执法巡逻艇,对沙颍河水面进行巡查。区水利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我:“对经常在河道内进行保洁的船只来说,地笼和拦河捕鱼网更加危险,有几次捕鱼网缠到螺旋桨,螺旋桨瞬间停止,差点引发安全事故。”说话间,他们突然发现前边有粘网,拉上来一看,上面有许多被粘死的鱼。

  他们将粘网清除后继续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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