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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扶沟疫情管控再升级 管控区乡镇人员禁止流动

    来源:大河网     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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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导读: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于扬李玉坤实习生郭磊  记者11月9日获悉,随着周口市扶沟县再次出现无症状感染病例,该县疫情管控再升级。其中,管控区各乡镇须严格遵守不能聚集、不出家门等有关要求,禁止村村之间、乡...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于扬 李玉坤 实习生 郭磊

  记者11月9日获悉,随着周口市扶沟县再次出现无症状感染病例,该县疫情管控再升级。其中,管控区各乡镇须严格遵守不能聚集、不出家门等有关要求,禁止村村之间、乡乡之间,从村到乡、从乡到县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严禁出县,杜绝人员流动导致的疫情扩散等情况。

  目前,扶沟县将贾鲁河以南、以西,荷花路以东,帛亭路以北,沿S102、力神大道东延至贾鲁河堤的闭合区域划分为封控区,其余区域均为管控区。按照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有关要求,对全县范围内人员出行进行严格管控。

  该县要求,封控区的所有人员均要按照“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要求,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封控区除必须到岗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余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居家办公。

  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公务的公安干警,参与医疗救护、核酸检测等工作的医护人员,凭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A类通行证即“车辆通行证”或工作证出行。其余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企业、商超、电力、环卫,以及必须从事社区工作和志愿服务的人员,一律凭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B类通行证即“通行证明”出行。

  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对拒不执行居家隔离,在封控区内组织或参与聚集,或者冲击卡点、辱骂防疫人员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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