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制聚焦

    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科技部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0-12-31

0
  • 导读: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胡喆)记者30日从科技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严肃处理科技活动评审工作中的请托行为,近日,科技部...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胡喆)记者30日从科技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严肃处理科技活动评审工作中的请托行为,近日,科技部印发实施了《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

  规定明确,在科技活动评审过程中,以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向评审组织者、承担者及其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等寻求关照、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均属于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对此,规定提出了统一的处理程序、处理尺度和处理标准,为相关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制度规范和直接依据。

  据悉,规定坚持正面倡导和刚性约束并重、风险防范与惩戒教育相结合,要求建立承诺、报告、记录、通报等制度,引导评审活动参与者规范行为、严守底线。对因请托行为所获得的科研项目、创新基地、人才工程、引导专项、科技奖励等,一经查实,予以撤销,并追回专项经费、奖章、证书和奖金等。

  科技部呼吁,广大科技人员和评审活动参与者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践行作风学风要求,自觉抵制“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创新生态,为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