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恐办通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典型案例
来源:河南法制报 时间:2020-12-30
导读:
□河南法制报记者张杰宁晓波/整理 类型一 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视频图像保存期限少于90日 ●●案例一 2020年1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民警对开封某汽车站(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进行反恐安全防...
□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杰 宁晓波/整理
类型一
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视频图像保存期限少于90日
●●案例一
2020年1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民警对开封某汽车站(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进行反恐安全防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视频图像保存期限少于90日,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核,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5月14日,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对该汽车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未按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6月8日,该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对该汽车站处罚款1万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邝某某处罚款1000元。
同样因未建立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视频图像保存期限少于90日,而被处罚的还有:
●●案例二
2020年6月19日,杞县公安局对杞县某中学处罚款3万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某某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2020年3月14日,嵩县公安局对洛阳市某学校(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处罚款2万元,并对其负责人处罚款1000元。
●●案例四
2020年5月22日,偃师市公安局对某加油站(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处罚款1万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某处罚款500元。
●●案例五
2020年9月7日,西峡县公安局对西峡某旅游有限公司(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处罚款1万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袁某某处罚款1000元。
类型二
销售散装汽油未落实实名制登记
●●案例六
2020年10月15日,南阳市社旗县公安局民警对某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散装汽油未落实实名制登记,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给予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10月19日,社旗县公安局对该加油站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未按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销售散装汽油依然未落实实名制登记,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加油站处罚款1万元,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韩某某处罚款2000元。
类型三
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案例七
2020年10月1日,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民警对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10月12日,罗山县公安局对该酒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其依然存在未按规定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10月14日,罗山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处罚款10万元,并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夏某和张某分别处罚款500元。
类型四
在网络上转发、兜售暴恐音视频
●●案例八
2020年5月16日,获嘉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涉嫌在网络上发帖兜售疑似暴恐音视频。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于2月份从他人处购买暴恐音视频存放在其百度网盘并发布销售信息,后通过微信向多人售卖传播暴恐音视频;犯罪嫌疑人崔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涉嫌宣扬恐怖主义。6月3日,崔某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获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7日,崔某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获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九
2020年7月10日,西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朱某某在其推特账户上传疑似暴恐音视频。经查,朱某某在百度贴吧发现有人出售暴恐音视频后,通过加QQ好友的方式购买该暴恐音视频。朱某某观看该视频后用手机剪辑成三个片段并存储在手机上,于5月18日在其推特账户上传了其中一段视频。因朱某某的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西平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以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十
2020年8月7日,确山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汪某某在手机微信群中转发疑似暴恐音视频。经查,汪某某在广州务工期间从工友微信群中观看了该暴恐音视频,回到户籍地后已退出该工友微信群,但视频一直存储在手机上。8月1日,汪某某在另一微信群中转发该暴恐音视频,谢某某在微信群观看该视频后,将视频下载并存储在自己手机上。因汪某某、谢某某的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确山县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之规定,以宣扬恐怖主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汪某某行政拘留10日,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某行政拘留10日。
什么是“暴力恐怖音视频”?
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一)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二)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三)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四)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暴力恐怖音视频”有哪些危害?
(一)宣传针对女性与青少年,导致暴恐犯罪成员女性和青少年增多,犯罪成员结构逐渐呈现女性化、低龄化。(二)宣传暴恐手段,诱发暴恐案件,破坏社会稳定。(三)宣传宗教极端思想,实现政治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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