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北京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42人获刑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0-07-30

0
  • 导读: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成立专门催债公司,雇佣数百名业务员,使用群发短信、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受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成立专门催债公司,雇佣数百名业务员,使用群发短信、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受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9日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波等42人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波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被告人郭文焕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以寻衅滋事罪对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年5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该案是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以来,被告人赵波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为一些网贷公司催收欠款。“催债公司”根据债务人欠款时间成立30余个催收组,雇佣300余名“业务员”,采用辱骂、恐吓等“软暴力”方式,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形成恶势力集团。被害人涉及全国大部分省份,侦查机关已取证的被害人达700余人,众多被骚扰人产生恐惧心理,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昌平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纠集被告人郑海波、许宏睿等人通过电信网络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赵波成立多家公司实施“软暴力”催收,组织严密、层级清晰,长期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赵波、郭文焕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