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七部门下发通知要求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化品销售信息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22-12-23

0
  • 导读:

    □权威发布本报讯记者蔡岩红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

□ 权威发布

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本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不包括日用化学品、医药用品)。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通知明确,加大网上违规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力度。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个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发布的网络接入服务,并应加强对其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

通知强调,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严肃查处网上违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全链条监管,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普法宣传力度。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