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被通缉一年后可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时间:2021-02-04
导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记者 罗沙)
地址:北京市定慧西里乙18号 联系电话:010-88117470 18610823131 邮 箱:2425268412@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京ICP备202511169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600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53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音像制品制作 电影摄制发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110102MA0093EQ6R
每日新闻网 http://www.everyday-news.com 提供最新国内外新闻及新闻资讯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友斌明录律师事务所